1、信托与代理有什么区别是:
1、信托中的受托人是以其我们的名义对外从事活动,对自己在实行信托事务中的行为对外承担责任,只不过假如受托人没违反信托文件的约定,对受益人有请求补偿的权利。而代理中的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承担责任。
2、除信托文件和法律有所限制外,受托人具备为推行信托事务所需要的所有权限,委托人、受益人不能随便干预。而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指示处置委托事务,不能超越代理权限。受托人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赞同;因状况紧急,很难和委托人获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置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这种情况准时报告委托人。
3、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利益是相互离别的,所有权是委托人,受益权是委托人或受益人。代理所涉及的财产上的所有权与利益不发生离别,都归是被代理人。
4、信托一经成立,除法定情形及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明确保留撤销权外,委托人不能解除和撤销信托。而且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等缘由并不影响信托的存续,受托人死亡的,可以选任新的受托人。而代理关系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可以随时撤销代理,代理关系可因被代理人或代理人一方的死亡而消灭。
2、信托与行纪有什么区别:
1、行纪主如果代为从事贸易活动。而信托事务则很广泛,涉及到财产的管理、处分、利益分配等事务。
2、二者虽然都是以我们的名义进行委托事务的处置,但在行纪关系中,受托人要服从委托人的指示。而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基本上是以我们的意志来处置事务的。
3、行纪是有偿的,但信托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