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日常,有的犯罪分子通过假释提前回归了社会,获得了自由,但,某些罪犯因为各种缘由,又犯新罪的状况时有发生。当假释的罪犯又犯新罪时,应该怎么样进行处置呢?要如何判刑呢?
假释有假释考验期
罪犯获得假释,人放出来了,不代表其刑期已经服完,其实质上仍是“戴罪之身”,除非假释考验期已过,被正式宣告刑期已服完。
根据《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实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由于假释实质上是对罪犯的有条件释放,在其刑期实行完毕之前,对仍有一段察看时间,也就是考察期。如果在这段时间内违反假释规定,或犯新罪,或被发现漏罪的,就要继续回去蹲监仓了。
假释期又犯新罪怎么样处置
在实践中,某些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因为各种缘由又会犯新罪,总是就会致使以下后果:
1、被撤销假释。
依据《刑法》规定,罪犯在假释期又犯新罪的,应该撤销假释,剩余未实行的刑期仍要重新计算。比如张三获得假释,提前3年出狱了,那样他的未实行刑期是3年,考验期也是获得假释之日起3年,若张三在3年内犯新罪被抓的,他仍需要服未实行的3年刑期。
2、数罪并罚。
《刑法》已经明文规定,罪犯在假释期内犯新罪的,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进行数罪并罚。至于具体的刑期,就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决定了。
因此,罪犯在获得假释后,必须要严格遵守假释的有关规定,遵纪守法,防止因小失大。假如对假释方面仍有疑虑的,可以找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多认识一下有关资料,不会有害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