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什么方法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一方推行侵害别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给他们导致巨大的心灵创伤和痛苦,过错方向受害方支付的精神赔偿金。主要包含一下三种方法:
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有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员工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手段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办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任别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用武器、警械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导致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员工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导致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导致紧急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处置条例》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根据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导致病人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低于6年;导致病人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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