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应该了解子公司、母公司这一定义吧,和分公司不同,子公司是有法人资格的,但子公司受母企业的控制。法律规定了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那样,子母公司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和找法网记者一块去认识一下吧。
1、子母公司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
子母公司法律上的规定即《公司法》第十四条 ,其内容即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因而在经营方面具备较大的独立性和肯定的灵活性。
2、子公司破产后,母公司是不是要承担债务
依据国内有关法律的规定,子公司是是法人企业,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子公司破产后,是无需母公司承担债务的,但母公司有侵害子公司权利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企业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子公司、分企业的有什么不同
(一)法律地位不同:
分公司没企业法人资格,不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需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子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承担债务的责任方法不同:
分公司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自己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需承担责任。
(三)负责主体不同:
1、子公司则受母企业的间接控制,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
2、分公司则受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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