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特点是:
1、具备隐蔽性。从主体来看,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在具备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施暴者和受害者具备特定的亲属关系。加之大部分受害人存有“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致使了家庭暴力具备肯定的隐蔽性。
2、具备复杂性。因为当今家庭情况不同,产生家庭暴力是什么原因、推行的方法、导致的害处程度及产生的后果也各不相同。因此,家庭暴力具备肯定的复杂性。
3、具备持久性。总是受害者无力反抗或基于“面子”不想让别人了解或受陈旧观念的束缚或缺少法律意识不知使用方法律方法维护我们的权利,无形中纵恿了家庭暴力的行为推行者愈加任性妄为,对受害者长期地施暴。
4、具备故意性。目前男士施暴者为强占财产或有第三者插足对他们推行暴力,逼其先提出离婚;有些双方或一方为下岗或无业职员,家庭生活拮据,男方很难承受生活上的重压,常常处于苦闷之中,稍有不顺便张嘴就骂,举手即打他们,发泄心中的苦闷,给他们的身心导致伤害。